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细则
(粤司[2008]1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根据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48号)的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提高党管干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制度创新,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导向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大力提高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1年,用4年时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通过扎实深入整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端正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进一步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现在起至2009年重点是通过抓整治、打基础、立规范,实现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有明显提高。2010-2011年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巩固和提高,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形成较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体系及科学的工作机制,并得到全面贯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