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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苏爱卫〔2011〕4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会,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今年4月是全国第23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15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除害防病-健康的生活需要健康的环境”,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大力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健康行为,着力推进以除害防病为中心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群防群治,不断掀起群众性除害防病工作的新高潮。由于气候变化、国际交往频繁以及人们生活方式改变等因素,由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导致的传染病在我省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各级爱卫会要把病媒生物防制作为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省病媒生物防制督导评估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科学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和“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经常性灭杀与突击性灭杀相结合、化学灭杀与综合防治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大病媒生物防制的工作力度。要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建设和孳生地的治理,统一组织实施2-3次区域性灭鼠、灭蟑和日常灭蚊、灭蝇活动,使鼠、蟑、蚊、蝇等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得到有效控制。要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公共环境、无主地段除害防病工作的行业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化服务,努力提高防控质量和效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专业机构的建设,完善区域性病媒生物监测网络,规范监测技术,切实掌握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规律和常用杀虫剂抗药性变化,指导科学除害,提高群众性除害防病的能力;各级爱卫办对基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单项达标先进城市要按全国爱卫会的要求做好复查巩固工作,实行科学考评,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打造清洁、文明、健康的人居环境。各地要继续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认真制订2011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方案,精心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以卫生创建为抓手,加快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围绕群众的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和安全卫生饮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港口、机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并在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一次以清除蚊蝇孳生地为重点的较大规模环境清理活动;要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依法加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管,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卫生检查员制度,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建立可持续改进的保洁制度和组织,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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