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安全开放20年以上游泳场所的决定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本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管理服务工作,上海市体育局决定对连续安全开放20年以上的上海海事大学游泳池等30家单位给予表彰(具体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游泳场所夏季开放管理服务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20年以上单位名单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上海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20年以上单位名单
场所名称 安全开放年数
长宁温水游泳池 20
紫藤宾馆游泳池 20
龙柏俱乐部游泳馆 20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游泳池 20
斜桥游泳池 21
交大闵行校区游泳池 22
虹桥别墅游泳池 22
杨浦温水游泳池 23
闸北体育中心游泳馆 23
铁路游泳池 23
华东师范大学游泳池 23
上海游泳馆 25
许昌游泳池 25
第二军医大学游泳池 26
金山区海滨游泳池 28
四川北路一小游泳池 28
长阳新苑游泳池 30
普陀区温水游泳池 32
同济大学游泳池 33
松江游泳馆 34
洋泾中学游泳池 35
静安区医工游泳池 36
南汇体育中心游泳池 36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游泳池 37
上海新会游泳馆 38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游泳池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