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施富祥等人健身气功项目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气功管理中心:
根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健身气功项目实施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施富祥等47名同志健身气功项目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望各区、县予以办理注册登记,并按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健身气功项目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健身气功项目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
杨浦区:施富祥、刘国阳、俞国寿、许 萍(女)、叶荣芳(女)、
赵敬德(女)
卢湾区:夏秀丽(女)、陆雅琴(女)
静安区:金勤娜(女)、王秀兰(女)、吴美娜(女)、沈红粉(女)
徐汇区:王朝银(女)、高永宽
长宁区:顾玲芳(女)
黄浦区:曹秀英(女)、何幼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