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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实行“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负责各类幼儿园(所)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安排专项经费。每个乡镇都要办好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大村办分园、小村办幼儿班。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待遇。
  3.施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自2011年起,对进入提供普惠性服务幼儿园的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免收入园托保费。
  4.筹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实施全员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促进工程
  坚持教育的公平性,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平等、优质的教育。
  1.推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均衡配备区域内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联动考核机制,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完善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市政府每年奖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区政府(管委会)。到2013年,市内四区、高新园区达到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标准。
  2.全力提升涉农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切实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校长、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市内四区根据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及各先导区的需求,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到2012年,涉农区市县全部达到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
  (三)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
  扩大优质资源,深化课程改革,坚持特色发展,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努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1.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总量。整合高中资源,撤并地处偏远农村地区的5所高中;新建5所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办学标准的寄宿制高中;改造一般高中,再创建8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到2013年,全市有32所高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普通高中50%以上学生就读省级示范性高中。
  2.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制定大连市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作意见,完善高中招收特长生的自主招生政策,建立多样化发展评估机制,引导和鼓励普通高中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打造特色品牌。到2013年,所有普通高中都有特色项目,30%以上的普通高中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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