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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筑府发〔2011〕2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现印发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李再勇同志 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马长青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统计、审计、税务、督办督查、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环保、减排、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林业绿化局(城市绿化部分)、市城市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贵阳行政学院、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机关事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建办、市节水办、市循环经济办。

  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市规划设计院,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等方面工作。

  李 忠同志 负责金阳新区建设、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纠风)、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流通环节)、保密、国防教育、双拥和征兵等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分管金阳新区管委会、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金阳新区部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阳新区部分)、市城市管理局(金阳新区部分)、市林业绿化局(金阳新区部分)、市规划局(金阳新区部分)、市保密局、市纠风办、市国防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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