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大力支持中船集团南沙造船基地、南沙装备制造业基地、花都汽车工业园、南沙丰田和广州本田汽车工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分别以中船集团、东方电气、东风日产、广汽丰田和广州本田等重点项目为龙头加快发展,带动产业集聚,进一步促进产业转移。
(二)市外地区
承接区域:重点是省内我市对口帮扶地区梅州市和与我市共建产业转移园区的湛江市、阳江市,省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重庆市巫山县和我市重点支持的灾后重建对象四川省汶川县以及邻近广东省且经济战略合作紧密、互补性强、各自比较优势明显的湖南省等地区。
转移产业:
1、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五金、玩具、制鞋、包装等;
2、资源型产业:如稀土、水泥、家具、再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冶炼或压铸产品等产业;
3、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加工制造环节,如IT产品制造、音像制品生产、家电制造等产业;
4、原材料主要由当地供应的行业,如塑料制品、涂料、油漆等石化产业下游产品行业;
5、影响环保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转入地有条件承接的产业,如农药、油漆、化工、树脂、颜料、溶剂等行业。
以上转移重点是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加工环节(转移产品目录见附件2、3)。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各区、县级市产业转移调整优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十一五规划》、《广州市工业产业集群布局规划(2006-2020)》、《广州市装备制造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符合本区域发展要求的产业布局规划,明确本区、县级市产业布局的功能定位,制订产业转移调整优化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合理设定产业园区准入门槛。我市10个承接“退二”产业基地及其他重点产业园区所在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鼓励中心城区向十一个承接园区转移的产品目录》、《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的要求,牵头组织辖区内相关产业园区合理设定产业在投入、产出、集约节约用地、环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通过产业投资强度、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的合理调整,一方面引导符合广州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入园区加快发展;另一方面限制低水平传统劳动力密集型的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进入。
(三)加大产业园区建设投入力度,基础设施先行建设。各区、县级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按辖区内相关工业园的产业特点和产业链延伸要求,进一步加大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努力把辖区内的“退二”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广州产业转移和“退二进三”承接示范园区。实行市区联动共建产业园区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对区域内的重要产业园区建设,可以项目为依托,申请市区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