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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附件6:
推荐品牌课程材料报送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实施单位须达到《基本条件》要求。
  (二)所推荐课程的内容上须是具有一定教学基础、教学经验和教学特色的,当前中小企业有普遍需求、符合培训内容发展方向的课程。
  (三)师资上须拥有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与本单位推荐课程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尤其是实战型的师资。
  二、报送材料
  (一)实施近年来开展所推荐品牌课程培训的书面报告(包括班次、开班照片、培训对象情况和受训企业总体意见反馈)。
  (二)品牌课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师资情况介绍、培训效果评估。
  (三)《品牌课程推荐表》、《品牌课程师资人员情况表》,以及五家企业的《培训效果反馈表》。
  三、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马鼎长;电话:83123829;传真:83123899;E-mail:mdc55@126.com。

  附件7:品牌课程推荐表

  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推荐课程名称

 
    

课程内容简介

(包括课程目的及模块)

     
 
  

课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培训场次,受培人次,企业对课程的总体评价等)

  

 

备注

 



  附件8:品牌课程主要师资人员情况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

 

职称

 

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主要著作、论文及荣获称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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