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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对被评定市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和列入市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的,列入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优先确认对象。严把培训计划重点项目实施关和申报审核关,加强检查监督,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能有效促进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组织指导
  市经贸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培训服务平台,重点培育发展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培育推广推荐培训课程,指导实施好全市性的重点培训项目。
  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培训机构制订和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同时要开展推荐市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及初审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地区的培训平台和培训网络;抓好当地优强企业、重点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产业园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员工培训。重点培训项目和公益性培训应安排给条件具备、服务较好、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省市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组织实施,加强检查落实。
  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发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企业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省市认定的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发挥带头作用,在抓好培训重点项目的同时,要做好自主品牌培训课程的培育,积极参与推荐培训课程。各培训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中小企业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服务,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1:申报2009年广州市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总课时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短期集中式

巡回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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