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油气回收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油气回收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穗经贸函〔2008〕904号)


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
  日前经我委与市环保局商定,同意你公司推荐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作为我市油气回收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为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紧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给予大力支持和落实。
  一、抓紧做好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请按照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和《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431-2008)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可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文件、公告、通知”栏查阅)拟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书、评标办法,于11月21日前报送我委,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你公司通过法定的招标单位公开向社会招标。
  二、标书的内容应包含符合环保、消防、安监、质监等技术规范要求。评标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市经贸委、市环保局、财政局可派员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三、加油站和储油库示范工程可采用冷凝+膜分离法、膜法、冷凝法和冷凝吸附法等技术,但应以成熟的技术、过关的设备、合理的价格为原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