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家类
申报对象: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申报材料:
⑴《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⑷申请人所在企业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需有近3年产生的知识产权,并经一年以上实施应用;
⑸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研发投入应占销售收入5%以上,近3年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增长),社会效益证明应由应用单位出具;
⑹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⑺申请人总结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所在企业的经营、研发情况;知识产权情况;履行社会义务情况;培养管理、研发和经营团队情况;在行业所处地位及比较竞争优势;申请人在推动产学研结合、解决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机构优化做出的贡献等;
⑻其它相关的辅助材料;
⑼《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简况表》(不需装订)。
2、技术领军人物类
申报对象: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自主创新型企业的、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或者核心技术研发的主要负责人。
申报材料:
⑴《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⑷申请人所在企业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需有近3年产生的知识产权,并经一年以上实施应用;
⑸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社会效益证明应由应用单位出具;
⑹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⑺申请人总结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所在企业的情况;申请人对于前瞻性研究开发项目的储备情况;在技术标准研制,解决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机构优化做出的贡献;培养并带领团队产生知识产权的情况,知识产权产业化后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在行业所处地位及比较竞争优势等;
⑻其它相关的辅助材料;
⑼《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简况表》(不需装订)。
二、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