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窗口受理:市民中心大厅受理窗口对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附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回执单》交还报送人,申报结束。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及受理地点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附件合并装订,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不需另加封面,采用胶装,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附件需打印清单目录按申报说明中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于《申请书》后面,并与《申请书》编上连续页码(可用笔写),一式二份。
2、申报市长奖(包括企业家类和技术领军人物类)、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类Ⅰ、最具成长性企业类的还需填报《简况表》,其中:市长奖一式二份、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类Ⅰ一式十五份、最具成长性企业类一式二份。《简况表》双面打印,不需与《申请书》和附件装订在一起。
3、受理地点:市科技和信息局办文窗口(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56号窗口)。
请各申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填写经济指标的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2、为保证资料的严肃性,所填报材料包括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一经提交申报确认后将不得进行增减更改。
3、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个人)自行备份留底。
六、咨询电话
1、网络系统咨询:26712272 李先生
2、窗口受理咨询:82107096、82107097 杨先生、张小姐
3、申报业务咨询:83699086、83699681 邓先生、胡先生
附件:《2008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分类申报说明》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2008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分类申报说明
本说明依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深府[2007]52号)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科信[2007]76号)编制。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设市长奖、创新奖和专利奖。专利奖由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本说明内容不包括专利奖。
一、市长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