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病例:在产房、妇科病房、儿科(含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发现出生缺陷病例(根据病史、临床表现、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通知本院调查员。
(二)确认调查。由调查员予以确认是否为本次调查的研究对象,进行登记,在24小时内并对病例的父母进行调查,认真填写调查表,确认填写完整后签名。
(三)配对登记。调查员应根据病例母亲末次月经的时间,确定对照出生日期范围,并予以登记,在出生日期范围内选择对照,进行调查,确认填写完整后签名。
(四)审核上报。调查员应将调查表和登记表(复印件)于下月的10日前交给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予以审核,发现漏查(可参考出生缺陷监测资料)和调查表不完整的情况,在72小时内反馈给项目点,由调查员及时补漏上报。
(五)汇总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将本季度的全区的调查表和登记表(复印件)在下月的15日前交给市妇幼保健院。
(六)录入统计。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组对调查表再次审核,并录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
(七)总结分析。市妇幼保健院将研究结果上报卫生局,并向区级妇幼保健院反馈。
四、人员培训
调查实施前,应对本项目的调查员和督导员进行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调查水平,规范调查工作,以利于项目的实施。
(一)培训对象
调查员的确定: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上的妇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医生。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名人员专门负责。
(二)培训内容
包括出生缺陷专业知识、调查内容及填写方式、确定本次调查的病例和对照、调查技巧、项目实施方案、管理程序、考核标准等的培训等。
(三)培训方式
由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集中组织培训。
(四)培训效果评价
1、集中授课后,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病例分析。考试合格率在100%以上,优良率在80%以上。
2、同时对调查员进行模拟调查考核,考试合格率在100%以上,优良率在80%以上。
五、质量控制
(一)对调查员进行培训,阐明此次调查的目的、意义、调查方案、对象、步骤、调查表的填写方法,以保证调查的质量,调查员当天审核调查表,对缺项、漏项及不合格之处及时纠正。
(二)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对调查对象进行复核,主要了解是否进行面对面的调查,调查用时,对调查员调查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