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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
  3.第(八)项中各评估内容。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BOHS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局设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和职业病防治院的有关领导组成,负责项目的决策、经费的筹措和使用、项目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各区开展BOHS工作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挂靠在市职业病防治院,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项目的现场技术指导和BOHS工作的信息沟通。各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丹
  副组长:张英姬、刘堃、张小钢
  成 员:张亚飞、黄锦生、黄先青、郑理光、刘敬文、黄 群、孙玉卫、邱泽文、赖丕生、宋杰
  2.项目办公室设在市职防院
  (二)保障措施
  各区卫生局负责BOHS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BOHS提供政策支持,对各项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并研究具体问题。
  各区卫生局提供资金支持,各区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和BOHS所需的配套资金,以保证BOHS的顺利开展。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一)实施步骤
  区CDC、街道预防保健所职业卫生机构建设、职能建设→人员培训→初期评估→职业卫生情况调查→中期评估→方案与计划实施→后期评估及总结→国家“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验收。
  (二)工作进度
  1.2008年9月-2008年12月:各辖区完成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2.2009年1月-2009年6月:完成各级机构和职能建设;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3.2009年7月-2011年12月:全面实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方案、计划。
  4.2012年1月-2012年3月:总结。
  5.2012年4月-2012年6月:迎接国家验收“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
  七、考核与评估
  1.各单位每年须向上级业务机构提交年度专项工作报告。
  2.专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3.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区开展BOHS工作效果调查。
  4.市卫生局根据工作情况组织阶段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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