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通知
(粤卫明电〔2008〕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直及厅直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患儿的诊疗工作,以对患儿生命健康高度负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态度和责任感,按照卫生部《
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以下简称
《诊疗方案》)积极做好相关患儿排查、诊疗工作。
二、成立诊疗专家组,加强诊疗工作
我厅已成立了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组,加强诊疗工作。专家组由儿科(内科、外科)、泌尿外科、影像学等专业专家组成。请各市将市级专家组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三、严格病例诊断,规范病例上报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
《诊疗方案》做好病例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要详细了解患儿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包括喂养起止时间、用法、用量等,并在病历中注明。诊断结论须由医疗机构专家组讨论确认,并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为准给出。
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报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11号)要求做好病例上报工作,上报病例须由地级市专家组二名专家审核后方可上报。谁报告,谁负责,不得误报、乱报和漏报。
四、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