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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4、巡回医疗防疫队的医疗、卫监和防疫专业人员:具有5年以上医疗临床或卫监、防疫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四、招募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招募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募报名表可从深圳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参加招募的人员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收集、汇总,于2008年10月6日前送市卫生局405、408室。

  (三)报名人员经深圳市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卫生重建项目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列入候选名单。首批派出人员将在候选名单中产生,其余将作为后备派出人员。

  (四)首批派往受援地区的人员,由深圳市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卫生重建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培训,统一组织前往。

  五、派出人员待遇

  (一)派往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支援工作期间在原单位原有的各项待遇不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不受影响,绩效工资按照其现任岗位(职务)上一级别的标准计发。

  (二)派往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其发放下乡补贴,并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到艰苦地区工作补助。

  (三)派出人员对口支援时间计入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所需的累计下乡工作时间,并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注意事项

  (一)派出人员对口支援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受援地区、受援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按照受援单位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派出人员往来一次全程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办要将此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属、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支持招募工作,发动、鼓励、推荐本单位优秀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参与。

  我市卫生系统广大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的风尚,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讲感情、讲奉献、讲发展,积极踊跃投身到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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