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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深卫发〔2008〕18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干部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技术和人员交流对口援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一)选派卫生管理人员到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前方指挥部工作。首批选派1名卫生管理人员,工作时间6个月。

  (二)选派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和骨干到受援地区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工作。首批选派2名,挂职时间6个月。

  (三)组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专家组,赴甘肃受援地区市、县级中医院,指导受援单位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和示范中医院建设。首批将组建3-4人的专家组,派驻时间6个月。

  (四)向受援地区派驻医疗、卫监和防疫综合工作组,实施巡回医疗卫生服务,帮助受援地区恢复、稳定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及指导、培训当地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首批5-8名专业人员,派驻时间6个月。

  二、招募对象

  我市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岗人员。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派往前方指挥部的卫生管理人员:中共党员,年龄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卫生经济管理、基建管理经验者优先。

  2、挂职锻炼的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和骨干:本单位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临床或卫生管理工作经验;年龄45岁以下。

  3、扶助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的专家:在中医内科、儿科、妇产科、中医骨伤科及中医肿瘤、脑病、风湿、老年病、皮肤病等方面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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