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抽样设计
(一)抽样原则
1、经济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精确度达到95%、保证全市样本代表性及抽样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调查居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年龄、性别比例应与全市情况尽可能一致,同时考虑经济有效的原则,本次调查抽样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
3、根据以往国家膳食调查的研究结果和经验,以及深圳市社会经济、人口分布的特点,将深圳市分为4个调查点(小菜蓝子),即1个城市区(商业区)、2个农村区(城乡结合区)及1个工业区(劳务工就业区)。
(二)抽样方法、样品量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根据深圳市居民分布、地理分布、经济状况及外来劳务工的特点,确定调查人数。我市常住人口861万(2007年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按10000:1的比例,本设计调查人数860人。结合深圳外来劳务工多的特点,调查工业区食堂15家,60人/食堂×15户计,共900人。
(三)样本量的分配
将深圳市分为4个调查点,分别是城市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80户、农村1区(龙岗区)80户、农村2区(宝安区)80户、工业区15户。
(四)抽样步骤
1、第一阶段抽样-确定样本街道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在城市区罗湖、福田各抽取1个街道办事处,南山抽取2个街道办事处。抽样方法:1:将调查区内全部街道办事处按笔划顺序编号;2:再随机抽取1个编号为确定样本街道。
在农村1区(龙岗区)、农村2区(宝安区)平均分配到各街道。
2、第二阶段抽样-确定居委会
城市区每个街道抽2个居委会。抽样方法:在所抽取到的街道办事处中随机抽取2个居委会,方法同上。
3、第三阶段抽样-确定居民户、工业区食堂
城市区每个居委会抽取10户。
农村区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分配
4、 样本点确定(详见表1)
表1 2008年深圳市总膳食调查样本点一览表
样本区
| 样本镇(街道)
| 调查居民户数
|
罗湖区
|
| 20
|
福田区
|
| 20
|
南山区
|
| 40
|
龙岗区
| 布吉
| 8
|
横岗
| 8
|
龙岗
| 8
|
平湖
| 8
|
坪山
| 8
|
坪地
| 5
|
坂田
| 5
|
南湾
| 5
|
坑梓
| 5
|
大鹏
| 3
|
南澳
| 3
|
葵涌
| 3
|
南岭
| 2
|
龙岗区CDC
| 10
|
宝安区
宝安区
| 新安
| 8
|
西乡
| 8
|
沙井
| 8
|
福永
| 8
|
松岗
| 8
|
龙华
| 8
|
民治
| 8
|
大浪
| 8
|
观澜
| 8
|
石岩
| 8
|
宝安区CD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