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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居民总膳食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 抽样设计
  (一)抽样原则
  1、经济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精确度达到95%、保证全市样本代表性及抽样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调查居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年龄、性别比例应与全市情况尽可能一致,同时考虑经济有效的原则,本次调查抽样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
  3、根据以往国家膳食调查的研究结果和经验,以及深圳市社会经济、人口分布的特点,将深圳市分为4个调查点(小菜蓝子),即1个城市区(商业区)、2个农村区(城乡结合区)及1个工业区(劳务工就业区)。
  (二)抽样方法、样品量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根据深圳市居民分布、地理分布、经济状况及外来劳务工的特点,确定调查人数。我市常住人口861万(2007年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按10000:1的比例,本设计调查人数860人。结合深圳外来劳务工多的特点,调查工业区食堂15家,60人/食堂×15户计,共900人。
  (三)样本量的分配
  将深圳市分为4个调查点,分别是城市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80户、农村1区(龙岗区)80户、农村2区(宝安区)80户、工业区15户。
  (四)抽样步骤
  1、第一阶段抽样-确定样本街道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在城市区罗湖、福田各抽取1个街道办事处,南山抽取2个街道办事处。抽样方法:1:将调查区内全部街道办事处按笔划顺序编号;2:再随机抽取1个编号为确定样本街道。
  在农村1区(龙岗区)、农村2区(宝安区)平均分配到各街道。
  2、第二阶段抽样-确定居委会
  城市区每个街道抽2个居委会。抽样方法:在所抽取到的街道办事处中随机抽取2个居委会,方法同上。

  3、第三阶段抽样-确定居民户、工业区食堂
  城市区每个居委会抽取10户。
  农村区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分配
  4、 样本点确定(详见表1)
  表1 2008年深圳市总膳食调查样本点一览表

样本区

样本镇(街道)

调查居民户数

罗湖区

 

20

福田区

 

20

南山区

 

40

龙岗区

布吉

8

横岗

8

龙岗

8

平湖

8

坪山

8

坪地

5

坂田

5

南湾

5

坑梓

5

大鹏

3

南澳

3

葵涌

3

南岭

2

龙岗区CDC

10

宝安区

 

 

 

宝安区

 

 

新安

8

西乡

8

沙井

8

福永

8

松岗

8

龙华

8

民治

8

大浪

8

观澜

8

石岩

8

宝安区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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