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附2
2008年深圳市儿童预防接种入户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和数量
调查对象:2004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无论有无户口,是否居住满6个月)。
调查对象出生年月日使用公历,如是农历,应换算成公(阳)历相应的日期。调查对象的出生日期,应以家长主述为准。
调查数量:每个预防接种单位每个年龄组调查7名儿童(在该地永久居住和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3个年龄组共21名儿童。
非本地户口且居住未满6个月的儿童,只开展调查并将资料录入数据库,但其数量和接种情况不计入统计和分析范围。
计算接种率时,以居住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的适龄儿童,包括在该地永久居住和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儿童为准。
二、调查方法
1、在该单位“深圳市免疫预防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2007年出生儿童档案,利用随机数确定第1个调查户。被抽到的调查户中如有适龄儿童即为调查对象,并应调查该户内所有符合调查年龄组要求的全部儿童(即遇到什么年龄组儿童就调查什么年龄组的儿童),然后继续按照方案要求的方法走访第2户、第3户……,直到每一个年龄组调查满7名儿童为止,每单位共计调查21名儿童。
2、从第1个调查户寻找第2个调查户时,以前门之间的步行距离计算,哪一户最近即为第2个调查户。如果2户距离相等不能判断时,可出门向左转选取第2户。如果调查区域为楼群,为寻找方便可按门牌号顺序由楼下到楼上,挨门挨户作为调查户。
3、在调查时,如果被调查户家中确实无人,应作为空白户处理,放弃对该户的调查,特别是农村有套院或有看门狗护院的住户,应仔细核查被调查户中是否有人,不能马虎过场。作为空白户处理的调查户,无论家中是否有适龄儿童,都不再进行回访。
4、 如某接种单位所辖区域的某一年龄组调查不足7名适龄儿童,应继续在医院内确定距该接种单位最近的居委会,按上述方法继续查找,直至每个年龄组调查满7名儿童为止。如所属医院无其他居委会可继续查找,按实际查找的儿童数为准。
三、接种记录的判定
1、有接种证和接种卡者以接种证记录为准;无接种证,有接种卡者以接种卡记录为准;接种证和接种卡两者均无者,记录家长口述的接种情况。
2、能明确说出接种疫苗种类、针次和接种月龄的,判断为“已接种”;不能明确说出接种的疫苗种类、针次和接种月龄的,判断为“未接种”。
3、对每名儿童的疫苗接种判断只能选择接种证、接种卡或口述其中一种方式。不能一种疫苗以接种证为准,另外一种疫苗以接种卡为准。
四、调查注意事项
1、如只有家长(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属等以及监护人)在家,家中有适龄儿童,无论儿童是否在家,均应作为正式调查对象,调查资料全部纳入汇总。
2、最后1个调查户有1名以上适龄儿童则均应调查。例如:但查到某单位的第7名适龄儿童,该户是双胎(或3胞胎);或1名适龄儿童为常住户口,1名(或1名以上)适龄儿童是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口,均应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