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深圳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8〕9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基层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免疫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定于10月份在全市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检查,请你们按《2008年深圳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深圳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方案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2008年深圳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方案
一、目的
为了解我市目前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掌握我市儿童免疫接种情况,为制定有关免疫策略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免疫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检查对象
全市预防接种单位。
三、抽样方法
各区将预防接种单位按所属医院进行划分,要求每间医院都必须有一间以上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被查单位,被查单位的检查结果代表该医院所辖接种单位的平均结果。未被检查的单位以该医院被查接种单位的平均结果进行评估。
1、预防接种单位数≤5间的医院,随机抽取1间预防接种单位为被查单位。
2、预防接种单位数6~10间的医院,随机抽取2间预防接种单位为被查单位进行检查。
3、预防接种单位数11~19间的医院,随机抽取3间预防接种单位为被查单位进行检查。
4、预防接种单位数≥20间的医院,随机抽取4间预防接种单位为被查单位进行检查。
5、非医疗单位的接种单位为必查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接种单位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情况
1、检查内容
(1)现场查看预防接种单位制度、资料上墙、设备(包括冰箱、冷链包、冰排、专用接种台、紫外线灯、温度计、急救设备等)配备和人员培训情况。
(2)核查疫苗进出登记记录(如疫苗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数量)是否完整,温度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疫苗储存是否符合冷链要求。
(3)是否按要求及时登记、处理、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4)查看2007年年报表及2008年1-9月份接种率月报表是否填报规范、及时上报、保存完整。
(5)检查接种单位每个接种日完成后应进行数据备份,一周内是否进行数据一致性对接。
(6)检查接种单位开展麻疹、乙肝、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情况,查看《2008年深圳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登记表》的联系电话登记率;随机抽取20名查漏补种对象,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复核。
2、检查方式: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填入“2008年深圳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将结果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二)儿童接种率抽样调查
1、调查对象:2004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每个年龄组调查7名儿童,3个年龄组共计调查21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