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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的通知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科教、信息与健康教育

 

12

信息管理

 

4

56

基础保障:

1.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和维护信息网络;

2.有信息化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

有专人0.2分;兼职0.1分;

有机构0.1分;

有制度0.1分;

有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0.1分。

0.5

  

57

软硬件建设:

1.硬件建设:两台以上服务器,运行正常;

2.业务人员人均电脑拥有量:1台;

3.软件建设:5个以上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正常。

有1台服务器0.1分,运行正常0.1分;

向职工调查,每少于1台扣0.01分;

有1个应用系统0.1分,运行正常0.1分。

1

 

 

58

信息安全:

1.网络安全:有防火墙和病毒处理软件;

2.数据备份:有备份设备,每工作日有备份,(包括异地备份);

3.安全保密措施和记录。

有防火墙0.2分;

有病毒软件0.2分;

有备份0.2分;

有备份设备0.2分;

有安全保密措施及记录0.2分。

1

 

 

59

信息利用:

1.网站建设;

2.电子期刊系统配备。

有网站并能正常接受访问0.5分;

有中文系统0.4分;

有英文系统0.1分。

1

 

 

60

规范使用全市统一疾控标识

参照标准规范使用标识延展,未规范使用的扣0.5 分。

0.5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科教、信息与健康教育

 

12

 

4

61

管理:

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完善;

个人技术档案资料规范。

相关制度0.2分;

技术档案0.2分。

0.4

  

62

立项:

在国家、省和市各级科技部门的科研立项情况。

 

区级每项0.5分,市级每项1分,省级及以上每项1.5分;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立项,按相应级别降一档次评分。

 

1.8

 

 

63

论文:

业务人员积极撰写科研论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人均发表论文要求0.5篇/年。

查杂志,每少一篇减0.1分。不扣负分。

0.8

 

 

64

培训:

承担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

区级每项0.3分,市级每项0.4分,省级及以上每项0.5分,不超过0.6分。

0.6

 

 

65

教学:

承担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教学情况。

查管理记录,实习计划、安排、总结齐全。

0.4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科教、信息与健康教育

 

12

健康教育

 

4

66

人员与经费:

有健康教育专职人员;

健教经费不少于当年单位业务支出预算的0.5%。

查看相关文件,无专职人员扣0.3分;

查业务经费预算及财务表单,经费不足扣0.3分。

0.6

  

67

规划与培训:

健康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各类资料档案完整、规范;

按要求参加全市疾控健康教育会议和培训。

查看文字资料,未纳入单位年度计划和总结各扣0.1分;

资料归档不规范扣0.1分;

未按要求参加全市疾控健康教育会议扣0.1分。

0.3

 

 

68

宣传与普及:

印制或发放宣传品不少于10种;

每年刊出宣传栏4期以上;

在新闻媒体刊播宣传报道或科普稿件10篇以上;

开展卫生宣传咨询活动4次以上。

查看原始资料,宣传品一种0.1分;

宣传栏一期0.05分;

发表稿件一篇次0.1分;

宣传活动每次0.1分。

2.6

 

 

69

至少开展一项相关调查研究

未开展扣0.2分。

0.2

 

 

70

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干预

未开展扣0.3分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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