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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的通知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疾病预防与控制

 

39分

 

 

 

 

 

 

 

 

 

 

 

10

15

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国家免疫规划专项经费落实

  

2.设置免疫规划科室,配备专业人员6-10名,总人口少于30万的行政区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3.专业科室配有须电脑、电话、相机等必须用品,单位配有普通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疫苗冷藏运输车等疫苗贮存运输设备。

 

无免疫规划专项经费扣1.0分,经费不足,扣0.5分。

 

未设置免疫规划科室,扣0.25分;未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扣0.25分。

无设备扣0.5分。设备配备不足扣0.25分。

 

1.0

 

0.5

  

0.5

  

16

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定期召开辖区接种单位工作例会,交流反馈有关工作信息,每季不少于一次。

 

2.组织辖区接种单位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

 

3.开展“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有活动方案和总结。

 

4.配合学校开展新生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规范门诊达标率100%。

 

6.对辖区接种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综合检查不少于1次,专项督导不少于3次,有检查方案、检查总结、督导计划和督导记录

  

缺一次扣0.1分。

  

未组织或未举办培训班扣0.2分

  

未开展“4.25”宣传活动扣0.4分。

无方案及总结扣0.2分

 

未开展扣0.4分,无工作方案和记录扣0.2分

 

未指定接种单位扣0.3分。规范门诊达标率每降低1%扣0.1分。

  

未开展检查扣0.5分,无方案总结扣0.3分,督导少1次扣0.1分。无督导计划和督导记录扣0.3分。

  

0.4

  

0.4

  

0.4

  

0.4

  

0.6

   

0.8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疾病预防与控制

 

39分

 

 

 

 

 

 

 

 

 

 

 

10

17

三、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接种率监测

接种率月报表及时上报率达100%。

至少开展一次包含流动儿童的接种率抽样调查,有调查方案及结果分析。

 

2.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

建立敏感的副反应监测系统(根据报告数评估),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规范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3.AFP病例监测

至少开展1次AFP病例漏报调查。AFP病例及时调查率100%,合格标本采集率100%。

 

4.麻疹监测

发病例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0%;现场调查适龄儿童麻疹全程接种率在95%以上。

 

5.免疫监测

按要求完成上级分配的免疫成功率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月报缺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未开展接种率调查的,扣0.2分。强化或应急接种率一次不达标,扣0.15分

  

监测系统不敏感扣0.15分、未成立诊断小组扣0.15分;异常反应病例处置不当扣0.25分

  

未开展漏报调查扣0.25分, AFP病例调查率和合格标本采集率一项不达标,扣0.25分。

   

发病数下降幅度未达到30%者,扣1.5分;现场调查儿童麻疹全程接种率不足95%者,每降低1%扣0.1分,扣完1.5分为止。

 

根据免疫监测任务完成情况,未开展扣0.5分,未完成扣0.25分。

  
  

0.5

    

0.5

   

0.5

    

3.0

   

0.5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与控

 

39分

 

消毒与病媒控制

6分

18

医院消毒监测:

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消毒监测覆盖率达100%,每年监测三次,监测结果按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开展医院污水消毒效果监测,每年监测三次。监测覆盖率达100%。监测结果按时上报。

1.监测覆盖率未达100%扣0.5分;

2.监测频次少一次扣0.25分;

3.监测项目缺项或资料不全扣0.5分;

4.监测结果未依时上报扣0.25分;

5.监测不合格项未及时反馈每起扣0.5分。

2.0

 

 

19

媒介生物监测:

辖区内媒介生物密度监测与本底调查工作, 有标本(常见病媒标本不少于15种,其中蚊蝇标本各5种以上)及必须的监测(鉴定)工具;

监测结果按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有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专项经费到位。

1.未按《方案》完成监测工作扣1分,未开展扣1.5分;

2.结果上报不及时扣0.5分;

3.标本少于15种或监测(鉴定)工具不全扣0.5分;

4.无专职人员或经费不到位扣0.5分。

1.5

 

 

20

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监测覆盖率达100%,每年监测二次,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1.监测覆盖率未达100%扣0.3分;

2.监测频次少一次扣0.5分;

3.监测资料不全或缺项扣0.3分;

4.监测结果未依时上报扣0.3分;

5.监测不合格项未及时反馈每起扣0.2分。

1.0

 

 

21

疫源地消毒:

疫点消毒记录; 消毒药械; 消毒操作;

个人防护用品;配制工具。

各区CDC消杀药械储备情况;必备器械无故障。

1.疫点消毒记录填写不完整,缺一项扣0.1分;填写错误,错一项扣0.1分;没有记录扣0.5分。

2.疫点所带消毒药械缺一种,扣0.5分;消毒操作不正确扣0.5分。

3.有SARS、禽流感疫源地处理个人防护用品,缺一种扣0.25分;防护用品不合要求,一项扣0.25分。

4.必备器械故障扣0.5分。

1.0

 

 

22

培训工作:

每年举办辖区内消毒或病媒生物防控技术培训班不得少于一次;

按时参加市CDC举办的消毒及媒介生物防制工作会议和专业例会;

1.未举办培训班扣0.25分;

2.缺席一次扣0.25分。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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