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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的通知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疾病预防与控制

 

39分

传染病防制

 

14

7

 

寄生虫病防制:

1.寄防基本资料完整(包括年度计划、总结,疫情资料,个案调查表,文件等),整理规范;

 

2.至少1人专职从事辖区的寄生虫病防制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技能;

3.法定寄生虫病疟疾、血吸虫病的疫情报告准确、及时,无瞒报、漏报或错报;

 

4.辖区镜检点疟疾三热病人血检数达标,血片的制作质量良好,登记规范;

 

5辖区疟疾防制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生疟疾暴发疫情,无本地恶性疟病例;

 

6.组织开展辖区寄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1次。

  

资料不齐,每缺1项扣0.01分

  

无专职人员从事寄防工作扣0.1分,从业人员不具备基本的理论技能扣0.04分

 

每错报、漏报或瞒报1次扣0.02分

  

血检数每低于标准20%扣0.02分,血片制作不规范扣0.01分,阳性片未保留1年扣0.01分

发生1次暴发疫情扣0.05分,产生本地恶性疟病例扣0.1分

 

未开展培训工作扣0.1分

2.0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疾病预防与控制

 

39分

艾滋病防制

 

9分

8

病例报告:

1.HIV/AIDS报告率和及时率(包括传染病报告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死亡报告表及网络疫情报告);

2.报告正确率;

3.血清送检质量。

1.漏报、不报每例扣0.08分,迟报每例/天扣0.01分;

2.传播途径误判每例扣0.04分,有缺项每项扣0.01分;

3.血清送检每迟1天扣0.01分,送检单填写不规范每次扣0.016分。

1.6

 

 

9

哨点监测:

1.完成相应样本量;

2.信息反馈及时率;

3.调查项目完整率、准确率;

4.监测数据库完好率;

5.检测标本登记、实验记录填写规范率。

1.完成样本量每少10%扣0.016分;

2.信息反馈按规定时间每延误1天扣0.01分;

3.调查项目缺项或逻辑错误项每项扣0.01分;

4.数据录入与原始调查表出入项每项扣0.01分;

5.无原始记录不得分,不按规定填写项每项扣0.01分。

0.8

  

10

综合监测:

1.完成相应样本量;

2.信息反馈及时率;

3.调查项目完整率、准确率;

4.监测数据库完好率;

5.检测标本送检。

1.相应样本量每少10%扣0.01分;

2.规定时间每延误1天扣0.01分;

3.调查项目缺项或逻辑错误项每项扣0.01分);

4.数据录入与原始调查表出入项每项扣0.01分);

5.不按规定保存血样不得分,不按规定时间送检每延误一天扣0.01分,不按要求送填写送检单扣0.004分。

0.8

  

11

GAP项目(有项目点)和VCT点:

1.GAP项目

(1)每月《咨询个案登记表》

(2)社区宣传活动

(3)个案登记、上报,转介、阳性送检

2.VCT点

(1)每月《咨询个案登记表》

(2)报表上报

(3)个案登记、上报,转介、阳性送检

 

1.(1)按各区每个咨询点咨询筛查人次,少10%扣0.04分;(2)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与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开展活动,未开展不得分,每少1次扣0.04分;(3)转介、阳性送检:如有,未及时转介扣0.04分,未及时送检扣0.04分。

2.(1)按各区每个咨询点咨询筛查人次,少10%扣0.04分;(2)报表上报:每少1个或不及时扣0.04分;(3)转介、阳性送检:如有,未及时转介扣0.04分,未及时送检扣0.04分。

0.8

 

 


  2008年深圳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考核标准

项 目

序号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及 说 明

分值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一、

疾病预防与控制

 

39分

艾滋病防制

 

9分

12

健康教育行为干预:

1.2008年宣传教育方案(或实施计划或12.1宣传计划);

2.在公共从业人员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1)讲授知识;(2)播放VCD;(3)发放资料;(4)宣传栏目。以上四项每项各0.08分;

3.按《深圳市2008年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完成相应行为干预工作量。

1.无方案不得分,有方案、有措施及计划,且均可行并完成得满分,无具体措施或未完成扣0.08分;

2.(1)随机抽查已经接受培训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0人进行调查,按回答问题为准,每少1人接受知识宣传扣0.01分;

(2)缺艾滋病预防知识的VCD扣0.04分;

(3)无资料摆放不得分;

(4)无艾滋病宣传张贴画或宣传栏不得分。

3.干预场所或干预人数每少10%扣0.01分。

2.6

  

13

母婴传播:

参见《深圳市母婴传播预防项目考核方案》,折算成0.8分。报表上报。

参见《深圳市母婴传播预防项目考核方案》。母婴传播项目报表每迟报1个扣0.01分,报表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每个扣0.01分。

1.2

 

 

14

实验室管理:

参见《深圳市实验室考核评分标准》得分折合为0.8分计, HIV抗体检测报表上报。

参见《深圳市实验室考核评分标准》得分折合为0.8分计。HIV抗体检测报表每迟报1个扣0.01分,报表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每个扣0.0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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