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常居菌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抑制微生物的快速再生。
第十九条 外科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够显著减少完整皮肤上的菌落数量;
(二)含有不刺激皮肤的广谱抗菌成分,能够在手术期间内连续发挥杀菌作用;
(三)作用快速;
(四)与其他物品不产生拮抗性。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应当遵循以下方法:
(一)清洗双手、前臂及上臂下1/3。具体步骤是:
1.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并按要求修剪指甲;
2.取适量的肥皂或者皂液刷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清洁双手时,应清洁指甲下的污垢;
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4.使用清洁毛巾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二)进行外科手消毒时,应将适量的手消毒剂认真揉搓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充分揉搓2~6分钟,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用无菌巾彻底擦干;如果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则充分揉搓至消毒剂干燥,即完成外科手消毒。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外科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第六章 监 测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的重点部门包括各型ICU、新生儿室、母婴室、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透析病房、手术室、产房、导管室等。
第二十三条 手卫生和消毒效果监测的方法是:
(一)被检者手消毒后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浸湿的棉拭子在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涂擦过程中同时转动棉拭子;
(二)将棉拭子接触操作者的部分剪去,接触被检者部分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
(三)将试管振打80次,取1.0 ml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小时,计数菌落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