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受理2009年度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2008年公告第61号,可登陆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08gonggao/t20081013_240075.htm查询)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协助做好2009年度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经〔2008〕1123号)的要求,现就200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程序。我局负责受理珠海市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参阅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公告第61号)及有关资料,出具初审意见后转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企业需提交的申请资料。1.新申请表一式三份;2.2008年有进口实绩(含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3.2008年财税报表(1-9月);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