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暂停使用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的紧急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医疗机构: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发生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患儿输液过程中出现头皮针接头处断在血管中的情况。经调查,该院使用的是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静脉输液针(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150178号,批号20080421,规格型号:0.55X19/中紫色头皮针)。经对同批次该产品进行折断试验发现,6支全部发生易折断现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初步分析,认为此事件可能涉及产品质量问题,性质严重。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对已销售的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实行全部召回。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暂停使用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44号)和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暂停使用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静脉输液针的通知》精神,为减少医疗风险发生,确保临床医疗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静脉输液针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紧急通知》(食药监械〔2008〕89号)的要求,立即暂停使用相关产品,保证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二、各医疗机构要配合药监部门做好相关产品的召回工作。
三、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要以各种形式通知到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供血机构等),通知不留死角,保证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大监测力度,密切关注类似事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医疗机构如有类似事件发生,除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外,必须报告所在辖区卫生局。
五、积极抢救患者,挽救生命。如有类似事件发生,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医疗机构使用问题器械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要全力抢救,并填写《医疗机构关于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静脉输液针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时上报所在辖区卫生局,各区汇总后,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