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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的通知
(深卫基妇发〔2008〕5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认真总结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的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与策略,根据《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妇幼卫生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妇幼卫生检查时间集中在2008年12月2日-12月5日进行。

  二、检查组组成:由市、区有关专家组成。

  三、受检单位:(共20家)

  (一)必查单位:各区妇幼保健院、光明医院,共7家。

  (二)抽查单位:按20%左右的比例抽查,共13家。

  1、市属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中医院)随机抽取1家;
  2、福田、罗湖、南山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各随机抽取1家,共3家;
  3、宝安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随机抽取4家;龙岗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随机抽取5家,共9家。

  (三)对只开展终止早期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不足半年的医疗保健机构,另行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四、检查内容:

  按《关于印发〈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基妇发[2008]30号)进行,相关参考文件见《深圳市妇幼卫生文件汇编》。

  五、其它:

  (一)各区卫生局于检查前填好《深圳市妇幼保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于检查当天交检查组。

  (二)各受检单位于检查前填好《产科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及2008年度妇幼卫生工作年终总结(书面材料),于检查当天交检查组。

  (三)检查当天,各受检单位不汇报,检查结束专家不作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受检单位及辖区卫生局、妇幼保健院。

  特此通知。

  附:1、2008年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日程安排
  2、深圳市妇幼保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3、产科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08年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评估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辖区

单 位

12月2日

(周二)

上午

宝安区

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2家宝安辖区医院

下午

宝安区

宝安区光明医院

抽查2家宝安辖区医院

12月3日

(周三)

上午

南山区

南山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1家南山辖区医院

抽查1家市属医院

下午

福田区

罗湖区

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1家福田辖区医院

抽查1家罗湖辖区医院

12月4日

(周四)

上午

罗湖区

龙岗区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2家龙岗辖区医院

下午

龙岗区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2家龙岗辖区医院

12月5日

(周五)

上午

盐田区

龙岗区

盐田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1家龙岗辖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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