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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08年度深圳市“十佳医务工作者”和“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
  1、“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标准
  2、“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3、“十佳医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登记表
  4、“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候选人事迹登记表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

  附件一:
“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技术精益求精,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敬业、乐业奉献、进取和协作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过硬,工作成绩优异,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
  3、对工作高度负责任,有无私奉献精神,能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年”、“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等活动。
  4、服从工作安排,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坚持病人至上,救死扶伤,廉洁行医,秉公执法,不计较个人得失,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强;在救灾、抢险中奋不顾身作出突出贡献。

  附件二:
“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对照《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深卫发[2004]33号文)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在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附件三:
  深圳市“十佳医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民党

营委

医推

院荐

联意

合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市 审

卫 领

生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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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

十 审

佳 意

”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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