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医部分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深卫中发[2008]35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区综合医院:
为了做好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订了《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医部分检查标准(试行)》。现将《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医部分检查标准(试行)》下发给你们,作为2008年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的中医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医部分检查标准(试行)》
二、《
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深卫中发[2008]30号转发,文件已发布在深圳市卫生局网站)(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医部分)检查标准(合计:100分)
项目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分值
| 检查评分方法
| 得分
| 备 注
|
|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中医药工作有领导分管并管理到位。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 20
| 查阅领导分工文件和有关会议资料,向中医药人员了解,并结合卫生局日常监管情况评分。无领导分管扣10分。查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会议资料,未列入不得分;无切实可行的措施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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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3年有中医药立项课题1项以上。
| 5
| 查阅课题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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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医药人员当年参加市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不少于1次 。
| 5
| 查阅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90%得5分,每低于5%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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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中医药临床经验,每年积极发表中医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参编中医药专业书籍。
| 5
| 查阅论文、著作原件,不达标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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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3年开展中医经典学习活动。
| 5
| 查阅有关继教学分登记、中医经典学习活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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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视中医优势发挥,积极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 15
| 获市级以上重点专科15分;区级重点专科10分;建设单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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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室设置按卫生管理部门核定科目范围开
展中医药服务,中医诊室标识规范。设有中医科、中药房、中药库并满足临床需求。
| 10
| ①实地考察,非法开设科目一个扣10分,诊室标识不规范扣2分/诊室;
②未设置扣5分/个,未满足临床需要扣2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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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医科室主任:三级、二级医院分别为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以上职称。中药房主任:三级、二级医院分别为副主任中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职称。
| 15
| 现场考察并查阅有关人员资料:主任
不符合要求扣 8分。中药房主任不
符合要求扣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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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中医药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
理体系中。
| 10
| 查医院定期医疗质量检查通报中是
否有中医科医疗质量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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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严格遵守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中医
药护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等,未发生医
疗事故和严重差错。
| 10
|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考核有关人员,未执行扣2分/人次。根据主管部门掌握情况评分,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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