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四个能力”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1〕21号)
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9日至12日,自治区消防总队和地区消防局将抽调业务骨干对我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达标验收,检验我市2010年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为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立即对辖区内被检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考评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