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妇幼安康工程的组织实施,根据全市计划安排,制定本区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定期对辖区内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测等工作,牵头制定项目的执行方案并实施。组织技术指导专家组专家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全市项目的管理情况,并做出科学评估,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组织对全市项目执行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本辖区工程工作的实施,负责辖区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测等工作,牵头制定本辖区工程的执行计划并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全区项目实施的管理情况,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科学评估。组织对辖区内项目执行单位年度考核,向市妇幼保健院和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保健机构成立以分管院长为责任人的工程执行小组,为本工程执行单位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落实项目工作,做好项目各类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定期向辖区妇幼保健院报告情况,自觉接受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需求。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机制。在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我市妇幼安康工程的组织领导,抓好工程的实施和督导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要争取政府增加对妇幼卫生的投入,完善财政保障政策,保证妇幼卫生项目的预算安排。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公益性质和健康运行。要推进妇幼保健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同时加大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保证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能够获得基本的妇幼保健服务。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巩固“降消”成果,提高救治水平。全市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贫困救助工作,加大打击非法接生力度。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重症抢救以及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的救治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技术水平;完善早孕建卡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和高危孕产妇追踪管理,切实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扎实开展预防控制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巩固全程助产责任制,促进母乳喂养;加强孕产妇分级管理,建立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进一步落实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报告和评审制度,不断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全市急危重症新生儿转诊会诊制度,做好基层医院妇幼保健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工作,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在较低的水平。
(三)落实三级预防,提高人口素质。加强育龄妇女保健服务的全程管理,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继续推行免费婚检,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建立婚检制度与婚姻登记制度的衔接机制,拓展婚前保健服务内涵,不断提高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和婚检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研究制定深圳市产前诊断技术分级管理办法,健全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机构管理,建立统一的深圳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流程和技术规范,加强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胎儿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检出率,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疾病,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证阳性患儿的早诊早治,创造条件为苯丙酮尿症患儿提供免费治疗;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流行病学调查及干预,促进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工作协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