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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首批实施5个妇幼安康工程项目。
  (一)乳腺癌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单位为:各区妇幼保健院。
  (二)宫颈癌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实施单位为:各区妇幼保健院。
  (三)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网络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人民医院;实施单位为:各区妇幼保健院。
  (四)生殖道感染规范化防治。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单位为:各区妇幼保健院。
  (五)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筛查与干预。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单位为:各区妇幼保健院。
  各项目实施单位每年确定1-2个示范点,开展社区人群相关防治示范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技术支持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妇幼安康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及目标管理,推动工程的实施。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牵头组织督导评估工作。各区卫生局、各妇幼保健院、各医疗保健机构具体落实。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罗乐宣
  副组长:张英姬、侯庆中
  成员:谌祖红、刘寿桃、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各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
  联络员:奚克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刘寿桃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安排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人员培训、督导评估,进行效果评价、工作经验交流等。
  各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妇幼安康工程的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管理、督导和评估等。
  (二)技术支持
  成立各项目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实施项目专家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人选,经市卫生局审批后作为各项目的市级专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职责与分工
  市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程方案项目的制定,对工程实施目标管理,统筹协调项目的实施,组织市级督导和评估等,及时反馈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妇幼安康工程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给予配合和政策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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