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妇社发〔2009〕2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稳定和控制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控制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危疾病,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卫[2009]1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的通知》(粤卫[2009]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妇幼安康工程,是我省妇幼保健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卫生部“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具体行动。为稳定和控制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控制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危疾病,解决危害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组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主要目标,以危害妇女儿童的主要疾病为防治重点,采用适宜技术,以项目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坚持妇幼保健工作的公益性质,注重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坚持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人力、财力、物力实施。
4、坚持防治结合,发挥医疗保健机构资源优势,以项目促发展。
5、坚持以区实施为主,加强市级培训和指导,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分步实施、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