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市应急委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主要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12号)、《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为依据。考核对象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自我考核和实际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主要考核信息报送工作,每季汇总公布;年度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应急办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围绕活动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行动方案。
(二)严格考核评比。市应急办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把检查考核质量关。要凡因应急管理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被省级以上政府或部门、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其考核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三)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和总结于2011年12月初报送市应急办。市应急办将依据日常考核情况和实地考核、抽查结果,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应急委审定后,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
无锡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评比考核单位
一、市(县)、区: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人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信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民防局、市外办、市机关管理局、市民宗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校管中心、市文管中心、市医管中心、市体管中心、市园管中心、市公建中心、市轨道办、市太湖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大学、无锡机场、无锡火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