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应急指挥平台的远程指挥,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能迅速与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视频、音频的互联互通。要按要求做好各关联平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市应急办要求确保运行正常。要按工作职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或数据库,并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储备物资进行调查登记,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所有储备物资要及时报市应急办备案。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卫生急救站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器材。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根据预案立即启动响应程序,有措施,有先期处置工作方案,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训练“六落实”。
(四)提升信息报送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的报送和共享。强化对信息报送的时限、内容、质量和数量,坚决杜绝重要信息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不及时续报等现象,实现信息报送的程序化运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直报市应急办。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并不间断地跟踪情况变化及时续报。不得以向分管市领导的报告代替向市应急办(总值班室)的报告,也不得以电话报告代替书面报告,杜绝报送混乱、信息倒流、协调被动的情况发生。要在基层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畅通高效、报送及时的信息报送网络。
(五)提升应急值守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重要地区、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实行主副班或双人双岗制度。值班要有交接班制度和台帐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不得脱岗、漏岗或用门卫和工勤人员代为值班。加强值班室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和设施。市应急办将通过市应急指挥平台,对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应急值守情况不定期进行视频检查。
(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锡委发〔2010〕68号),在上半年完成街道(镇)层面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和分工,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工作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经费。要注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各举办一次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四、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