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并购、控股、品牌经营和虚拟经营等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配套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组建产业发展战略联盟,提高产业集中度。
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设计研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非制造环节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块状经济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实施“瞪羚计划”和“雏鹰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推动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贴牌生产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培育一批具有“专、精、特、新”优势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六)完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发展由主要依靠劳动力优势和薄利多销向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加大对块状经济行业龙头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建设和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生产装备和工艺。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块状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应用。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行业龙头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联盟标准,并推广实施,解决无标生产、标准不适应、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等途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配套产业的发展。支持企业以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主动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积极抢占技术制高点。
加快工业功能区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完善并深化推进“科技指导员”和“科技小分队”制度,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支撑。
(七)强化项目带动。以“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集群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导向,抓好一批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针对制约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瓶颈问题,按照“强链”、“补链”的要求和转型发展的需要,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市场前景好、对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坚持高端取向,将高新技术企业、高端制造环节和研究开发基地项目作为引进重点,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与国际科研院所、国家级科研院所、相关产业领域的领航者开展各种形式的战略合作。
(八)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不同块状经济特征,推进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出台综合性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明确功能要求和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以技术研发、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质量检测、标准支撑、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信息和物流服务等为重点的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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