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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市、区(县)、镇和村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备注:镇平台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供区县参考,具体指标项和分数标准由区县自行制定。

  村平台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试行)

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村点击数(次)

村点击数不低于60次/月。(不到60次按相应比例扣分,超过60次按相应比例加分,超过180次按180次计分。)

5

视频电话使用数(次)

视频电话使用次数不低于1次/月。(以月为单位统计,不到1次不计分,超过1次按相应比例加分。主要是村民和村信息员进行信息咨询时使用视频电话次数,公司技术维护人员测试与日常维护除外。)

10

村开机天数(天)

村开关机天数不低于15天/月。(每天开机必须保证5个小时以上,否则不算当天开机,不到15天按相应比例扣分。)

25

本村信息维护条数(条)

本村信息维护条数不低于5条/月。(每月以审核通过信息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不到5条按相应比例扣分,超过5条按相应比例加分,超过10条按10条计分。本村信息包括:本村动态、财务公开、村规民约、办事指南、公告通知、企业风采等栏目。)

20

热点信息维护条数(条)

热点内容信息维护条数10条/月。(每月以审核通过信息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不到10条按相应比例扣分,超过10条按10条计分。主要是本市、本区县和本镇与“三农”有关信息,其它信息不统计。)

10

其它加分

村信息员协同工作态度、责任心和主动性,配合开展宣传推广、组织培训、远程视频培训和应用案例征文等工作。

5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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