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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资金筹措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分级承担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出版物购置资金,负责为每个书屋配置2万元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负责落实书屋书柜和阅览桌椅等配套硬件设施建设。

  六、工作进度

  3月,调研、编制全省农家书屋建设计划,掌握各地农业科技类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需求,编定书屋用书目录。

  4-5月,检查1930个农家书屋各地配套设施落实情况,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农家书屋建设所用出版物等物资。

  6月,召开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现场会。

  7月,1930个农家书屋出版物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到位。

  9-10月,对已建书屋进行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市州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

  (二)落实建设经费。各市州政府要将本地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按规划纳入年度预算,落实好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各市州要加强农家书屋资产管理,确保长期发挥作用。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以农家书屋为基础,与县乡图书馆、新华书店联动,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出版物交流制度,扩大农民阅读范围。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农家书屋,可由新闻出版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代销、租赁业务,增强农家书屋自我发展能力。

  八、验收办法

  (一)验收主体。农家书屋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政府组织,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具体实施。

  (二)验收对象。2011年确定的1930个农家书屋。

  (三)验收项目及标准。

  1.选址。选址合理,覆盖面较广;书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方便借阅。

  2.出版物配备。出版物配备不低于2万元,各类图书比例配置符合要求,出版物登记完备,统一编目,分类陈列。

  3.基础设施。统一悬挂农家书屋标牌,书柜、桌、椅、照明等基础设施齐全,配备防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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