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渝律发〔2008〕21号)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和《重庆市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已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印发执行,并在执行中进一步修改完善,请认真按职责要求做好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的工作。对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秘书处,便于进一步完善职责,改进和提高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工作。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重庆市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重庆市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常务理事会决定或授权,负责研究、审查和拟(制)定有关律师行业自律规则、议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处理相关事务。
1.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是指导开展全市律师维权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维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在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援助;对律师执业环境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建议;调解会员之间的执业纠纷。
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是对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违纪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对会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根据投诉或督察,决定对会员的违纪行为展开调查,并对有违纪行为的会员做出相应的处分;调解会员与委托人之间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的争议。
3.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是对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律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等重大活动;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的集中培训;协助开展律师学院的合作办学工作;统筹协调各业务委员会面向全市律师的研讨培训活动。
4.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是具体组织实施会费收支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市律协会费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并就年度会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报告;提出会费收取办法和使用管理的建议,建立健全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会费收取和使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市律协财务会计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律协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解释。
5.行业发展建设委员会。行业发展建设委员会是研究行业发展、制定行业规则、指导律师事务所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适合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对策,拓展律师执业活动空间,促进我市律师业的整体发展;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探索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指导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