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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委托监测工作于4月底完成,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二份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企业视为本次监测不合格企业。

  (一)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

  内容包括:监测结果、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和存在问题,监测不达标的原因,意见和建议等。

  (二)监测企业有关材料

  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出具在有效期内企业的信用证明;

  4.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经营情况审计报告;

  5.企业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6.县(市、区)农业局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材料;

  7.企业与其所带动农户的合同(协议)复印件15份,以及不少于所带动农户5%的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8.2010年企业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

  9.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10.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约1500字);

  11.企业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其中前10项为必备材料,第11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以上所有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四、监测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电话:020-37288300

  附件: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略)

  2.2010年列入动态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2:
2011年列入动态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88家)

  (一)广州市(3家)
  1.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
  2.广州市先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广州市澳洋实业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3家)
  1.深圳市永桦农产品有限公司
  2.深圳市望家欢实业有限公司
  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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