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所在地有龙头企业或专业经济组织带动,示范、辐射能力强,有利于形成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和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4)有一定的基础条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项目单位必须有固定的良种繁育和试验用地;良种良法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建设要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起来,必须具有较齐全的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生态条件符合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的生产要求,相对连片集中;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产品开发、产品延伸的技术力量或技术依托单位,带动能力较强,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
(5)当地政府和部门重视,能对发展冬季农业生产,开发冬季特色农产品提供有力支持。
三、项目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建设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会财政局审核后,逐级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纳入省直管县试点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由县级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直接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省级发展冬季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按照规范编写内容,一般应载明项目背景(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含财务及管理情况)、目标任务(要求有可衡量的指标任务和明确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与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实施计划、建设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共3份,报广东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财政厅一份(含电子版,发送至:zzyc@gdagri.gov.cn)。
2、项目申报材料于3月底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目录及相关附件的顺序要求装订。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附件:
广东省省级发展冬季农业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签章):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