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施肥指标体系建设实施单位的补贴。
1.试验补贴。主要用于制定试验方案、试验点租地费用、试验过程各种生产资料费用等。
2.取土测土补贴。主要用于抽取试验地块土样及其检测化验费用等。
3.仪器设备补贴。主要用于取土和试验过程所需仪器的购置、检测化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费用和药品试剂的补充等费用。
4.雇工补贴。主要用于雇请有关人员进行试验过程和收获时农艺性状的观察、分析汇总,以及雇请有关人员进行临时性工作补贴和聘请专家费用等。
5.软件补贴。主要用于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分析软件的购置和开发等。
五、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并组织农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承担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建设的省级单位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充实有关专业技术力量,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2.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所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抓好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及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二)项目实施。
1.加强技术指导。省、地级市两级农业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要发挥测土配方施肥惠农政策所赋予的公共职能作用,在负责指导项目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和县域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施肥指标体系和县域施肥决策专家系统,构建完善的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农业部门和省级施肥指标体系建设实施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实施要求,制定本实施单位2008年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于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厅土壤肥料总站。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县农业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包括野外调查、采集与分析土壤样品、开展田间试验、制定配方与印制分发施肥建议卡、宣传培训、示范推广、建立数据库、耕地地力评价、绩效评价等。同时,为配方肥生产企业提供肥料配方,搞好施肥技术指导,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进村入户。各项目县要做好实施规划,把实施面积、配方肥使用面积、施肥建议卡入户、土壤样品的采集取样、田间肥效试验和大田示范片、技术培训、配方肥供应推广使用等任务分解到项目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