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数据库建设。以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田间肥效试验和土壤分析化验等各种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历年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土壤监测数据资料,按照规范化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字典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运用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
(九)耕地地力评价。充分利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野外调查和土壤分析化验数据,结合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成果资料,完成图件数字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力等级评价、成果图编制等工作,逐步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续建项目县要完成资料收集和图件数字化等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前期准备工作。
(十)绩效评价。通过田间对比试验结果、项目区施肥效益动态监测和农民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农户施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客观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实际效果,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同时,对项目开展情况和农户施肥情况长期观测点记录数据通过计算机进行分析汇总,每个季度上报一次。
(十一)技术研发。重点开展田间试验、土壤养分测试、肥料配方、数据处理、专家咨询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不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平。
四、补贴环节和标准
(一)项目县的补贴。参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并根据我省三年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的实际,每个新建项目县补贴90万元、续建项目县补贴50万元,各项目县根据新建或续建项目县所要求的主要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和工作要点的需要进行补贴。
1.仪器设备补贴。主要用于购置土壤采样和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更新备用,土壤测试流动服务设备的购置等费用。新建项目县用于购置检测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补贴不得超过30万元,续建项目县用于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购置等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测土配方补贴。主要用于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设计、配肥加工等方面工作的补贴。
3.耕地地力评价、土壤肥力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补贴。
4.建立数据库补贴。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购置数据处理的设备和应用软件、组建专家系统等费用。建立数据库补贴不得超补贴总额的10%。
5.项目管理费。按项目资金的2%提取,用于项目评估、论证、配方肥定点企业的认定、规划编制、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