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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监督考核。省厅每年将定期对各市、县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各市也要相应的制定园林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请上述四个设区市尽快确定本市负责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园林绿化工作的部门和联系人,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省厅。

  附件一: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重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统计表

县(市)名称:                              时间:2011年-201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主要包括占地规模、绿化面积、

类别(公园、道路绿化、绿道、宜居基地绿化建设等)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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