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市、县合理安排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节点,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2011年涿鹿、赤城、香河、大厂县要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2年涞水、滦平、固安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3年三河、涿州市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丰宁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5年12个县(市)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三)抓好公园绿地建设。统筹考虑整个区域的山体、湿地、森林、河湖水系以及公园、游园等公共空间,积极推进郊野公园、生态休闲公园、城市综合性公园、街头社区游园建设,形成大中小级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地体系;三年内,每个县都要建成1个30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1个以上城市综合性公园。
(四)抓好城区重点部位的园林绿化建设。要高标准搞好城市交通干线、主干道、出入口、迎宾线等重点部位的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形象。新建和改造的城市道路,包括公路、铁路、轻轨、省道、国道,原则上道路两旁都要按照50-100米的绿色景观带来规划建设,12个县(市)每年都要建成2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
(五)抓好“6基地”的园林绿化建设。结合养老基地、健身康复基地、休闲度假基地、宜居生活基地等6基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高标准的园林绿化项目,起到骨干示范作用,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精品工程。
(六)抓好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绿道网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山体,河道、湖泊、防护林带、森林公园等场所,加快区域绿道网建设,三年内要形成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系统健全,交通便利,植物搭配合理,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开敞空间。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构。环首都的4个设区市都要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指导各县(市)搞好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12个县(市)也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做到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个到位”。
(二)科学制定规划。每个县市既要有远期规划,又要有年度规划和季度具体计划,要规划到具体项目上,规划到具体地块上,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三)创新体制机制。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以县(市)投入为主,拓宽资金渠道,整合农业开发、国土整治等方面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园林绿化项目建设。
(四)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各市、县每季度(月底前)将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及重大园林绿化项目(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建设进展情况经设区市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厅,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同时,省里将定期对各市、县进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