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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建城〔2011〕160号)


承德市城管局、张家口市园林局、保定市公用局、廊坊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区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特色明显、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的发展环境,省厅制订了《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区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特色明显,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思路,创新理念、完善措施,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全面实施“园林绿化上水平”行动,统筹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产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加快园林城市创建步伐,2013年建成环首都园林城市带,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12个县(市)都要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2015年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三年内要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识规范统一的环首都绿道网系统;每个县都要建成1个3000亩以上森林公园;2015年,12个县(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5平方米,绿地率大于40%,绿化覆盖率大于45%。
  二、重点工作
  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各县(市、区)要结合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攻坚提升行动工作,突出抓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区增绿、精品工程、园林城市创建、绿道系统建设等工作。
  (一)抓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快规划编制步伐。绿地系统规划要与绿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休闲产业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宜居生活基地相结合,与绿道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廊坊市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其它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加快编制绿地系统规划,2011年4月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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