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城〔2011〕16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局、处),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现将《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基本要求,以污水垃圾、园林绿化、城市容貌整治、道路交通、公用事业服务等六个专项提升行动为重点,以完善数字化城管平台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水平
(一)开展污水垃圾专项行动。按照“完善、提升、延伸”的思路,出台城镇污水垃圾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完善或改造县城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提升污水和垃圾设施处理水平,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向村镇延伸。摸清三年项目建设改造底数,提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研究落实省级资金支持方案,制定出台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完善每月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项目进展困难约谈制度,加大工作督导力度。
(二)开展园林绿化专项行动。按照“创建、增绿、提质”的思路,出台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大幅度增加中心城区绿量,全面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摸清园林绿化基础指标,设定三年工作目标,提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园林绿化工作会议,部署今后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1、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召开创建园林城市现场会,对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举办园林局长培训班,就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组织专家对具有创建任务的市县,进行实地督导和技术指导,协助有关市、县力争创建1个国家园林生态城、1个国家园林城、3个国家园林县城,完成15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验收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