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与本会章程相对应〗。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指导(主管)部门审核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
第六条 会员大会出席会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出席的会员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监事必须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并抄报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
第八条 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第九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珠海市××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珠海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为会员的三分之一[注: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理事须为会员代表]。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监事参加方能召开,有政府委派监事的,须通知政府委派的监事一并列席会议,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并抄报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书面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七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珠海市××行业协会(商会)监事会(监事)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监事会(或监事)管理,依据《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珠海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名),监事会(或监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委派的监事除外)。[注:设立监事会的,须有3名以上监事组成(不含政府委派的监事,下同),同时设立监事长一名]监事会(或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规和章程,行使监督职责,核实参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
第六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