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各区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通知
(珠国土字[2008]1156号)
各分局: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08]122号,见附件1,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下达给我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为:新增建设用地150公顷,其中农用地105公顷(包括城镇村占用耕地53公顷,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9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176公顷,其中开发146公顷,整理复垦30公顷。
二、经上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现将我市2008年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2),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请各分局结合《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科学合理的做好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使用和用地报批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盘活消化存量闲置土地,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