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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3.落实警示约谈和行政问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号),对本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较高、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整改工作滞后的市或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行政区域内除国家、省重点项目以外的建设用地审批。对本年度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超过15%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以及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加强对各市、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重点地区耕地保护政策情况督察,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及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非法批地、违法占地、“搭车用地”等行为。认真总结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的经验教训,做好第十一次卫片执法检查和实施问责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早整改,努力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三、组织落实与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河南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张大卫副省长任组长,省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水利、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部门协调配合到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的新思路、新举措,抓好重大项目跟踪问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要把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实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成立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厅级领导干部分包各市,深入基层或重点企业调研,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协调推进各项工作。2011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专项检查,召开全省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全部启动1000个试点村整治工作;2011年上半年研究出台《河南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河南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问责办法》等配套文件,促进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强化监督管理三项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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